当前位置:

国际森林日┃让绿色成为宁海检察的一张“生态名片”

发布时间:2024-03-22

保护宝贵的森林资源,是一项双向奔赴的“绿色约定”。2024年3月22日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立足监督职能,开展国际森林日主题宣传活动,以检察之名,守护绿水青山。

“破坏者”为“保护者”

春风十里不如植树添绿。3月21日上午,宁海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组织12名涉林、涉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来到前童镇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示范点,进行社区矫正集中教育训诫,并开展公益植树活动。

在植树过程中,检察官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深入交流,了解他们近期思想动况、生活状况。“跟着检察官一起种树,让我在劳动中意识到自己曾经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伤害,破坏容易保护难,今后,我一定会积极参与森林保护、巡护工作,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教育、影响身边人。”在挥锹铲土时,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感慨地说道。

近年来,宁海县检察院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教育和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探索“生态修复+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由“破坏者”变为“保护者”,全方位推进森林资源保护,以“检察蓝”绘就“只此青绿”。2022年以来,共督促引导160余名涉案人员缴纳生态修复资金1700余万元,补种树木600余棵。

“法治树”育“少年苗”

为进一步做好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增强未成年帮教对象的法治素养,3月21日,宁海县检察院“向日葵”未检工作室开展种“法治树”育“少年苗”活动。检察官组织6名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未成年人开展植树活动,用实际行动建设美丽家园。

“做人跟种树是一样的,只要把树苗扶正,就能积极向上、茁壮成长。”检察官对未成年帮教对象们说道。在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示范点,检察官向他们发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资料。检察官还围绕法治主题宣传栏,向未成年帮教对象宣传生态文明理念,介绍什么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引导他们珍惜、爱护自然环境。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