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贻影到宁海县人民检察院走访调研
发布时间:2024-11-27
11月5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到宁海县人民检察院走访调研,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林贻影在调研期间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领会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重大部署的精神要义,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坚决扛起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使命但当。要一体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自觉融入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重大改革部署任务落实。要对标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总体要求,紧扣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使命,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和检察环节维护安全稳定机制,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二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做到严格依法办案。要坚持正确看待数据、考核和管理,一体抓实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让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要高度重视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的依法规范行使,始终坚持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做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持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要恪守法治原则,在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中切实把握好检察职责边界,不脱离检察职能,不超越检察职权,不代行其他部门职权,不突破法律规定搞创新。
三要深化自身建设,不断夯实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基础保障。要一体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要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紧盯不捕不诉、民事行政监督等容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规范办案流程、织密监督网络。要认真落实最高检党组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紧密结合全省政法领域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